有一个玖妖

用上半场失眠,下半场做梦

其实现在很累,但我还是选择在今夜的上半场失眠。

难得有全然属于自己的夜晚。

靠在旅馆的阳台上想一些喜欢去想的胡言乱语。

顺着破碎的时间线记一记吧。



是第一次来深圳,做绿皮火车,因为便宜

金钱似乎总于时间成反比,票价低了,坐在车上的时间就长了

从广州到深圳,硬座,靠窗,带耳机

有些老旧的绿皮车在轨道上咯吱吱地前行,穿过城市的老楼,穿过工厂的烟囱林,穿过绿色的树海,穿进下一座城市的楼林。

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毕竟上次做绿皮车还是五年前,去西藏的那趟。

一路上是熟悉的荒凉到熟悉的戈壁滩。

又会莫名想到谁跟我说过,父辈中曾有人做绿皮火车上下班。

回忆不起来是谁说的,也许是以前看书时看见的对话吧,很久没看书了。


不知道为什么,下了车就会感觉到对这座城的喜爱,甚至喜欢到愿意凌晨两点半,还把自己搁在这座城市的半空里。

临时租了胶囊旅社暂住一晚,明早又要乘绿皮车回广州。很意外,如此便宜的旅社居然会有提供阳台。

我喜欢阳台,尤其是南方这种开放式阳台。可能是因为北方少有这种阳台吧,人好像总是会喜欢一些不曾熟悉却似曾相识的东西。


扯远了,我喜欢阳台,尤其是半夜,所有人入睡,只留我一人,坐在这里远远的观察城市的时候。

这个时候的我,是城市的一部分,在城市里做一个相对坐标点,记录着月亮的位移,呼吸着在城市里循环的空气。

这个时候的我也不是城市的一部分,我脱离出马路上的汽车声与彻夜不眠的灯光,凭借阳台将肉体浮在城市的半空中,不参与这座城市的呼吸。


每座城都是写字楼的丛林,每个阳台的对面几乎都是钢筋丛林,它们在割裂又粘贴着鳞次栉比。

但是每座去过的城,都会给我不一样的感觉。

最简单的说法是,我喜欢这座城,或是我不怎么喜欢这座城。


城市,我出生在城市里,生长在城市中,穿梭于城市间。我喜欢城市,但我只狂热又冷漠地喜欢没有人烟气的城市。通俗点说,我只安静地喜欢夜里那个街道空荡荡的城市。

我喜欢在这个时间段思考并记录所处的城市。


我习惯独处,我喜欢独处,我擅长独处。这似乎是好习惯,但也又不是什么好的习惯。

曾经不是一个喜欢出门的人,因为要跟家里人一起。

近几年开始多去了一些城市,一是因为有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了,再者便是我可以独自活动了。

不是说跟家里人一起出门不好,只是我似乎并不怎么会在有人同行的时候多思考一些什么。


又扯远了,我说到哪了?哦,记录城市。

这两年记性不好,就只说说最近去过的几座城市吧。


乌鲁木齐,我的家乡,迄今为止我停留过最久的城市。想起来是竟是麻木的。也许是因为我从哪里生长自己,我无法从那座城市里脱开来观察思考。但毫无疑问,我热爱那里。

广州,我的大学所在地,我成年后所选择的第一座暂时长期栖息地。初见是惊艳的,相处过程中是熟悉的,现在看来是陌生的。我似乎融入了这座城,我又似乎蜉蝣在这座城的表皮。我这人没有什么归属感,也许这里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有待继续了解的落脚点。不过我还算喜欢这里。

上海,挚友暂在的地方,曾经梦想去闯的地方。21年1月初次造访,在落地后第二天便得出了不怎么喜欢这座城的结论。不,也不能这么说,不能叫不喜欢。这里太陌生了,也太富贵了,发达到我在这里感受不到城市独有的热气。路灯黄的好刻意,人流拥挤的好冷淡。我不是一个快节奏的人,这座城跑的太快,我刚落地就被它摔了一跤,好遗憾又好庆幸地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溶进这座城市。

深圳,一个偶然又必然停留的城市。也许是绿皮火车比飞机更有缓冲感,让我渡了一段对广州的好感带给深圳。下车就莫名喜欢这座城,喜欢车站里微弱的一点海腥味,喜欢凌晨的阳台,喜欢在这里看的演出。我正在这座城市的半空写这篇杂记,我没有理由不喜欢这里。凌晨三点了,阳台开始降温了。像是城市在月光的洗涮下沥净了白日里由日光与人群所制造的热气。城市在夜里涤荡自己,城市在落日后的四分之一天里在恢复最本真的样子。

人们总说城市在清晨的阳光里苏醒。

我倒觉得那是城市里的人苏醒了罢了。

城市从未有过睡眠,失眠是为了和它对话。


再仔细想想,也许我喜欢的不是那座城。

我喜欢的只是漂泊感。


喜欢广州是因为下意识的觉得这只是我的暂住地,偶尔向往上海是因为笃定不会在那里长住,格外喜欢深圳是因为遇见了喜欢的演出与满意的旅社。

你看,总结一下,目前来看,我并不会在这些城市的已居住地长住,所以我满足且喜欢。



我喜欢的只是安定的漂泊感。



那为什么比起上海更喜欢深圳?


上海的历史太厚重啦,相比之下,深圳的历史薄的像张弹力床。我是一阵受重力牵拉的风,渴望在城市里任由组成我的颗粒浮动。在厚重的典故里总会被沉淀挤压摩擦,成为急促又集中的一束光。可在弹力床的间隙里我甚至可以将自己涌成一片卷起来再拍散在沙滩上的浪。


好吧,也许是因为深圳有海,所以我在这个大前提下无条件的喜欢这里。写到这里发现耳机里在loop愚月的歌。

好像忽然知道了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人的歌。

我喜欢城市,喜欢做梦。

愚月的音乐主题便是城市与梦境。

我喜欢夜晚,我喜欢不带额外温度的光线。

愚月用月亮与灯泡来诠释自己的音乐理念。

是巧合么?

也许是吧。

我有幸遇见并喜欢上了就够了。



三点二十。

黑夜的下半场开始了。

该去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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